各学院、各合作办学单位:
按照我校13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体安排,4月2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请各学院根据以下要求,认真组织好本次检查。
一、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
1. 毕业设计前期工作的情况。如课题的落实情况,学生的开题报告和译文的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学生的学风、工作进度情况等;
2. 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
3. 毕业设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困难和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4. 在校外(含“3+1”合作办学单位)进行的和课题未正常开题的毕业设计应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二、中期检查的具体要求
1. 第五周将毕业设计中期检查总体安排通过“毕设系统”向本学院师生公布。
2. 中期检查过程中,学生和指导教师应认真核查任务书、开题报告及工作进度情况。
(1)学生根据毕业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进行自查,并进入“毕设系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报告(学生部分)》。
(2)指导教师对照任务书,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前期工作成果,并在“毕设系统”中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报告(指导教师部分)》,完成对学生的中期考核。
3.各学院毕设领导小组通过“毕设系统”检查本学院“中期检查表”的填写情况,同时检查任务书、开题报告及译文的完成质量及规范化。
4. 要求学生和指导教师集中到校,通过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教师指导情况和学生工作情况。
5.检查过程中各学院应记录汇总各环节工作不合格的师生或管理人员名单报教务处。
6. 中期检查结束后,每个专业应提交一份中期检查情况报告(见附件),各学院毕设负责人需针对相关问题回复处理意见。
7. 各专业中期检查情况报告由各学院统一打包,上传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对中期检查不合格者要限期整改,对毕业设计中严重不到位的学生要给予警示,并在后期重点跟踪和检查。
教务处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