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负责人、项目指导教师:
根据《关于印发<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教学工作相关制度汇编>的通知》(东成通〔2014〕5号)中《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院决定于5月中旬开展2020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省级项目由教务处、院级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学生)所在学院组织专家组召开答辩会,以“项目认定书”为主要依据,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二、参加人员:专家评审组、各项目组全体学生、各项目组指导老师。
三、验收时间:省级项目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院级项目5月21日前完成。请各学院于5月14日前将本单位院级项目答辩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和专家评审组名单报教务处备案,并将答辩时间、地点和要求通知到项目组负责人和指导教师。
四、工作流程
1.5月6日前,项目负责人(学生)登录“大学生创新训练智能管理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2),提交结题验收表。
2.5月7日—5月10日,项目指导教师登录系统,审核结题验收表。
3.5月11日—5月13日,项目负责人(学生)从系统中导出结题验收表(含指导教师审核意见)。
4.结题验收材料的要求
(1)结题验收材料准备。省项和院项结题验收前,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交从系统中导出的结题验收表(含指导教师审核意见),同时提交项目认定书中“项目预期成果形式及数量”所设定的结题验收必须完成的各项成果。如:文献资料综述、研究或设计方案论证材料、经整理归类的原始记录、发表论文、论文(或设计报告、或研究报告)、实物、软件、专利、心得体会、展板等成果支撑材料(“成果展示”展板样式见附件7。省级项目展板制作前,请送给真知馆101教务处吴老师审核)。每个项目组将上述材料整理汇总,汇总办法:①编排好材料目录(见附件3);②按照目录参考页顺序将各项材料依次排序;③每个项目前增加“子目录插页“(附件4);④完成上述三步后加入封面(见附件5)。所有材料整理完成后于5月14日交各二级学院综合办。
(2)结题验收材料审核。综合办主任负责按上述要求对项目组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审核表》(附件6)。省项材料经审核无误后于5月18日前交教务处。如发现材料不全,将视为不具备结题验收资格。
(3)结题验收现场答辩。结题答辩时,各项目组全体成员应提前15分钟到场,按答辩安排表的顺序依次进行答辩,答辩时其他项目组成员可以进行观摩;项目组应提前将“成果展示”展板放入答辩现场的指定位置,需要演示的成果实物提前调试好,在汇报中给评审专家演示;学生项目组负责人要进行结题专题汇报(PPT),发言控制在8分钟之内;项目组全体成员应共同接受答辩、回答专家组的提问、听取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并与之沟通交流。专家组应在全面评价项目完成情况和成果水平的基础上,填写《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答辩评价表》(见附件8),对项目做出明确的成绩评定,以便学院按有关规定对项目组成员进行学分认定。
(4)结题验收结果公布。答辩结束后,综合办主任须将院级项目专家组评定意见于5月25日前录入到系统中,同时,填写并上报《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见附件9)。5月底,教务处将公布所有项目结题验收结果。
(5)结题验收材料上交。结题验收答辩结束后,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应按专家提出的部分修改意见对验收材料进行修订,由各二级学院综合办审核所有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除上述材料外,还包括项目申请书、项目认定书、中期检查表、结题验收表、中期和结题专家评审表等,依次放在目录内),装订成册后于5月28日前交教务处审核。所有电子材料要以项目名称为文件名刻制成光盘,与打印册一同送教务处存档。其他实物、软件等成果交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保存,所有权归学院所有。
此次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由教务处与各学院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工作。教务处具体负责省级项目结题验收,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58690755办公地点:真知馆101。各学院综合办主任负责本学院学生参与的院级项目结题验收。
欢迎全校学生届时观摩学习。
教务处
二○二一年四月十二日